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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1和3還算可以接受的程度
因為可以去推算出對方就是不爽上一份工作比我們開得低, 才會離職另謀出路吧
但就算對方看中我們開的條件, 只要對方的底子都達標, 對方就是為了錢來工作是很正常的嗎
不然要對方是為了夢想或是各種賣慘的理由, 才覺得有同情心去受理嗎?
更別說自個領薪水或是賺錢工作的立場
難不成低薪高就,有人真的願意去做嗎,那也要家裡的口袋深才敢這樣有持無恐地往自個的夢想燒錢去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