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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只要確認一些基本事項,比如家庭背景,職業以及認識他一些朋友我覺得就可以同居了,甚至越快越好,當然同居的事情能跟親近的好友講就要先讓他們知道,其他的就看同居後的生活了。在那邊不同居慢慢靠時間了解對方是要到民國幾年,現在能遇到的人一大堆,不適合就換找別人,就這麼簡單。不過如果可以我也想聽聽別人的意見,比如版主你的意見,你覺得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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