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觀察反基督的人的行為,因為他們的觀點是一個很好的座標,只要我根據跟他們觀點,往相反的方向去尋找,就一定能找到天主真理之光,用這種方法去尋找真理,每次都有所收穫。
最近我發表的貼文《一生行善從不作惡?良心自會作證》(),指出人拒絕福音的原因,是害怕福音的真理損害到他們所珍惜的利益。這篇文章上傳後就遭到不少人的反對。總括來說,反對的聲音分為三類:第一類人說「既然一生行善,從不作惡,那麼何須再去信耶穌呢?」認為憑自己良心行善已經足夠;第二類人喜歡在聖經中抽出一些經文,藉以斷章取義地攻擊天主耶穌基督,用貶低天主的方法去彰顯他們自己的「善」;而第三類人則通過列舉教會和教徒的錯誤和偏差行為,去抹黑天主耶穌基督。然而,從來沒有一個反對者問我為何說「福音的真理損害他們所珍惜的利益」,也沒有人跟我探討「他們所珍惜的利益」是什麼,更沒有人會從「天主十誡」和耶穌基督的兩條最大誡命兼法律總綱等聖經角度去探討善惡的標準。由此可見,反對者或是依然堅持以人本位的道德標準去捍衛他們所珍惜的利益;或是用潑墨抹黑,泥漿摔角的伎倆去逃避天主的審判,兩者都是在生動地演繹《創世紀》第三章裏,人聽從了撒但之後那種貪婪、自義、驕傲、隱瞞、狡飾、卸責、叛逆的墮落行為。 ... |